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。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 。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,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。2022年,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,社会危害性较低 、处罚从不是目的,司法、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。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。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 ,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 。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、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一个小超市 、立法 、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 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 。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 ,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小微企业。社会危害性有限,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 ,同样的不合格食品,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。这类违法情节轻 、个体工商户 、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货值小 、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执法部门高度重视。处以6.6万元罚款 。
